關于征求《黃山市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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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就《黃山市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展了意見征集,通過政府網站共征集到網民意見0條,通過電子郵箱征集0條,通過報刊、電話、信件等途徑征集0條,通過政府部門間函詢征集建議4條。其中采納2條,不采納2條。采納和不采納具體情況如下:
1.黃山區建議:“第十二條 …區縣原則上2 個月內要落實分配方案,資金分配方案應當及時報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備案。銜接資金分配方案需要明確資金具體用途、責任單位、投資補助標準、項目建設內容、項目實施時間計劃、資金用款計劃等內容,…”.建議修改為“第十二條 …,區縣原則上2個月內要完成項目安排和批復,并報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備案。銜接資金項目批復要明確項目補助金額、項目建設內容、項目工期和項目績效目標等內容。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確需調整的,由各區縣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村振興部門向當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或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并報市備案?!保ú杉{)
2.徽州區建議:“第十二條 …銜接資金分配方案需要明確資金具體用途、責任單位…等內容”建議具體內容與項目安排上的要求內容保持一致。(采納)
3.市鄉村振興局建議:“第八條 各區縣可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級財政銜接資金支持非貧困村發展產業、補齊必要的基礎設施短板,及區縣鄉村振興規劃相關項目,具體比例由區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苯ㄗh明確設定一定比例的范圍,確定上限或者下限。(未采納,與省級文件不符)
4.市鄉村振興局建議:“第十條 各區縣可按照不超過 1%的比例統一從銜接資金中提取項目管理費,統籌安排用于項目前期設計、評審、招標、監理以及驗收等與項目管理相關的支出?!苯ㄗh明確1%的比例的銜接資金總額是市級銜接資金還是中央、省、市三級銜接資金并明確能否單從一級資金中提取管理費。(未采納,中央、省級銜接資金管理辦法中已經明確)
黃山市財政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