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屯溪區等區域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
黃政秘〔2022〕3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黃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 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降低實體經濟成本,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對標學習滬蘇浙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政策舉措清單〉的通知》(廳〔2021〕1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對標滬蘇浙推進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皖稅發〔2021〕59號),經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黃山高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進行調整?,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屯溪區、黃山風景區、黃山高新區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劃分為四個等級(詳見附件)。一等土地12元/M2、二等土地10元/M2、三等土地6元/M2維持不變,四等土地調整為3元/M2,自2022年10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實施,《黃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屯溪區等區域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和等 級范圍的通知》(黃政秘〔2018〕27號)同時廢止。
二、本通知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黃山市稅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 、黃山高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