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市級政府公物倉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國有資產管理, 推進國有資產共享共用和統籌整合, 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建立配置合理、處置規范、監督到位的國有資產運行機制,我市出臺了《黃山市市級政府公物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是職能和管理職責。建立市級政府公物倉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閑置、超標準配置等資產進行統一調配管理。市財政局對市級政府公物倉資產實施綜合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所屬單位涉及公物倉資產管理事項實施監督管理。
二是資產入庫管理。公物倉分實體倉和虛擬倉兩種倉儲形式運行,其來源主要是:閑置或超標準配置的資產;經批準合并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臨時機構經批準撤銷時的資產;由市級財政負擔經費舉辦重大活動,購置或接受捐贈的具有使用價值的資產等。
三是資產出庫管理。公物倉資產的調出、借用、出租,嚴格按照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定期清查盤點公物倉資產,根據清查盤點結果進行公開處置。公物倉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全額上繳市級財政。
四是倉儲與財務管理。加強公物倉倉儲管理,對公物倉所保管的物資建立嚴格的移交、查驗、核對制度。搭建公務倉資產管理信息平臺,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公物倉資產,以反映資產的使用、保管和增減變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