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003138806/202108-00041 信息分類: 其他解讀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其他,DOC,其他 發文日期:
發布機構: 黃山市財政局 發布日期: 2021-08-19
生效日期: 有效 廢止日期:
發布文號: 詞: 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內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讀】《黃山市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作者: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1-08-19 08:56 信息來源:黃山市財政局 閱讀次數:

 

近日,市財政局、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民委、農業農村局、林業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黃山市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銜接資金使用管理作出規定。

一、起草背景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其中2021年市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銜接資金5100萬元,保持了投入力度的總體穩定。為加強過渡期內銜接資金管理,調整優化資金使用投向,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市財政局根據《安徽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了《辦法》,并會同市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民委、農業農村局、林業局等部門聯合制定完善?!掇k法》規定原黃山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更名為黃山市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鄉村振興局 安徽省發展 改革委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安徽省財政銜接推進 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皖財農〔2021450 號)。

三、起草過程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2021615日,由市財政局牽頭起草了《黃山市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621日在市財政局網站公布征求意見稿,77日以黃財農函〔202192號征求意見函的方式重點征求了市直有關部門(市鄉村振興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林業局)、各區縣財政局的修改意見,截止720日,共收到4條意見建議,經整理分析研究,共采納修改意見2條,并于720日報市財政局綜合稅政科,經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后作進一步修改完善,最終形成送審稿,于816日提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經集體審議一致同意通過,并要求進一步加強銜接資金監管,確?!掇k法》落到實處。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六章十九條內容,分別為:

總則(第一條第二條)表明辦法制定的依據,和辦法管理的資金范圍。

資金預算與分配(第三條第五條)規定市縣財政部門要保持投入力度總體穩定,每年預算安排一定規模的本級銜接資金;規定資金分配按照因素分配法進行測算,對資金分配下達時間和程序上作出要求。

資金支出范圍(第六條第七條)從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支持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其他相關支出三個方面細化支出范圍;規定區縣要培育和壯大地區特色優勢產業并逐年提高資金占比,不斷支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銜接資金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詳細規定了不得支出的范圍。

資金使用(第八條第十一條)將銜接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強化各區縣管理責任,如要求區縣建立完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可按照不超過 1%的比例統一從銜接資金中提取項目管理費、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資金、確定可由村級組織自建自營的村級微小型項目的資金限額等。

資金管理(第十二條第十七條)規定銜接資金項目實行區縣管理、市級備案備查;落實公開公示制度,落實績效管理要求;實行分工負責制,權責對等原則落實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銜接資金監督檢查制度,對違法違紀行為作出相應處理要求。

附則(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廢止以前年度相關文件。

五、政策亮點

《市級銜接資金管理辦法》貫徹中央、省、市有關精神,廣泛征求市縣相關部門、社會各界的意見,認真落實“四個不摘”和過渡期內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要求,做到管理關系不變、投入力度不減、監管力度不松。延續脫貧攻堅期內壓實責任、績效管理、公開公示、項目庫管理等做法,并圍繞新任務調整優化:

一是在資金用途上,重點支持培育和壯大欠發達地區特色優勢產業并逐年提高資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脫貧勞動力就業增收,以及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等。

二是在資金分配上,繼續按照因素法測算,綜合考慮過渡期的主要任務和特點確定分配因素及權重,主要按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以工代賑、少數民族發展、欠發達國有林場鞏固提升任務進行分配,并結合相關政策因素及績效考核結果等因素進行測算。明確分配銜接資金時,應統籌兼顧脫貧村和非貧困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革命老區予以適當傾斜支持。

三是在資金使用上,堅持下放權限和強化管理相結合,將銜接資金項目審批權限繼續下放到縣級,并賦予更大自主權,明確縣級可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級財政銜接資金支持非貧困村發展產業、補齊必要的基礎設施短板,及區縣鄉村振興規劃相關項目,具體比例由區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四是在資金監管上,要求各地建立完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提前做好項目儲備,嚴格項目論證入庫。加強銜接資金和項目管理,落實績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開公示制度,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嚴格資金監管,督促指導各區縣制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用好管好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逐步完善績效管理機制,強化銜接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確保資金充分發揮效益,奮力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政策解讀咨詢電話

如有對《辦法》不理解之處,可咨詢市財政局農業農村科,咨詢電話:0559-235529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