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003138806/202110-00022 信息分類: 其他解讀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通知,DOC,其他 發文日期:
發布機構: 黃山市財政局 發布日期: 2021-08-12
生效日期: 有效 廢止日期:
發布文號: 詞: 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
內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讀】《黃山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

作者: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1-08-12 09:00 信息來源:黃山市財政局 閱讀次數: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推進我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不斷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市財政局根據《安徽省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皖財購2021349)及相關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目的

1、積極落實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落實《政府采購提升行動方案》(2021版)中提出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在政府采購領域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

2、壓實采購單位主體責任,健全采購監管機制,提高采購工作效率,支持企業發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三、起草過程

本通知以《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皖財購〔2021349號)所列提綱為主要條目依據,并根據《安徽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傳達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要求;考慮營商環境政府采購指標評價中付款時長指標需要改進,故在本通知中改進該指標;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皖財購〔2021〕349號)及相關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市實際,草擬《黃山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8月4日發函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各區縣財政局廣泛征求意見,并根據局法律顧問在合法性審查會議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正,經局長辦公會審核無意見后形成終稿。

三、主要內容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及對其他地市的經驗借鑒制定如下內容:

1、編全編實政府采購預算,為中小企業按規定比例預留份額;

2、推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202211日起,全市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均須按規定進行采購意向公開;

3、申報采購計劃,原則上應于當年430日前完成采購計劃申報,采購需求確需論證的應于630日前完成申報;

4、加快資金支付進度,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

5、結余資金管理,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結余資金原則上應按有關規定全部收回預算;

6、推行集中帶量采購,鼓勵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對全市各行業、各地區采購需求標準較為統一的通用類貨物和服務,進行統一采購或聯合采購;

7、規范網上商城管理,3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采用網上直購模式,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40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應合理設置采購需求,實行參數或多品牌反向競價采購模式;

  8、簡化采購審批備案程序,加快合同簽訂時間;

  9、降低供應商投標成本,減免投標保證金;

  10、建立預付款制度,中小微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采購合同預付款比例最高可達100%;

  11、支持政采貸融資,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資擔保服務。

  四、創新舉措

1、縮短采購人付款時長。若滿足支付條件,應當自收到發票5個工作日內按合同指定方式支付資金,不得以機構變動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合同未規定義務作為付款條件。
    2、加快合同簽定時間。采購單位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督促中標(成交)供應商提交合同,采購單位應在中標(成交)供應商提交電子合同后1個工作日內簽章提交并按規定時間公開采購合同。

、政策解讀咨詢電話

如有對《通知》不理解之處,可咨詢市財政局國庫科,咨詢電話:0559-235538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