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并及時公開,2021未出臺以單位名義印發的部門規范性文件,因此無規范性文件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等程序開展情況及備案信息。 特此說明。 黃山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30日